
中国绿网讯 对石漠化片区、 高山峡谷区、生态脆弱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之中“挪穷窝”“拔穷根”的有效途径。但就业机会少、工作难解决是易地搬迁最大的难题。
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已经进入“腾笼换鸟”的关键时期,许多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南亚、南亚、非洲转移步伐加快。对于中西部易地搬迁地区而言,东部地区这些需要转移的产业仍具有较好的吸引力和带动力。让中西部地区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区积极承接东部地区转移产业,不仅可以满足易地搬迁后所形成就业需求,还能让我国保留完整的产业链,有效应对各类经济风险和挑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为此,我建议:一是出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配套政策,引导东部产业向中西部易地搬迁集中区转移。出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并按照现行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基本安排,指导东部转移产业向对口帮扶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是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有序转移,并在用地指标、用能指标、金融贷款、企业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二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转移产业“在转移之中升级”。中西部地方政府要提供好基础设施、政策引导,集中解决好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瓶颈难题。更多地支持和引导企业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并发挥其机制灵活的特点,做好产业招商、社会融资、咨询服务、人才引进等专业服务。通过能耗指标置换等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转移企业做好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工艺换代,确保转移产业“在转移之中实现升级”;三是用好专项债,推广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高转移产业效率。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最大限度将地方专项债用在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上,并争取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使用相对较低的发行利率。支持和引导中西部地区将“PPP”和“专项债”结合使用,统筹发挥专项债的资金成本优势、PPP的项目管理优势,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确保产业转移项目效益;四是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人的就近城镇化”。鼓励和支持中西部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支持当地用工企业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帮助易地搬迁群众提高生产技能。支持易地搬迁扶贫集中安置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区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就近城镇化”。此举既能让东部地区转移企业获得稳定、相对低价的劳动力资源,增强企业竞争力;还能彻底解决中西部地区“留守儿童”问题,更能让务工人员提升主人翁意识,与转移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有助于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严冬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