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网讯 北京市丰台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生态环境事件,以快速查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为契机,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9月4日中午12时,丰台区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丰台区看丹村看杨路100号合利看丹混凝土有限公司铲车、罐车尾气不达标,车辆出入站时不清洗轮胎,院内违法加工砂石料,每天夜间设备加工噪声扰民,车辆道路遗撒,路面扬尘等扰民问题。”
接到信访件后,丰台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依法对该单位26辆混凝土罐车、3台铲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检测,现场发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5辆。执法人员立即对车辆使用者进行了立案处罚,拟处罚金0.6万元,并于9月4日晚22时,对该厂区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监测,南厂界噪声为59分贝,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55分贝限值。现已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决定书,要求9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