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到2020年,建设长效机制,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90%以上的能效、能耗限额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今后山东将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例如,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船舶、轮胎等重点领域,根据我省行业发展情况,制(修)订更加严格的节能地方标准;完善我省燃油经济性技术标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在农业领域,加快制(修)订我省农业机械、渔船和种植制度等农业生产领域高产节能,省柴节煤灶炕等农村生活节能,以及农作物秸秆能源化高效利用等相关技术标准。
《意见》表示,山东将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节能监测等推荐性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鼓励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冶金、造纸、家电、建筑、太阳能等在全国具有节能领先优势的工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活动,遴选一批能效领先的企业、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山东省太阳能行业联盟标准贯彻实施工作,鼓励在太阳能集热补贴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中采用更高标准。
此外,山东将结合全省产业特点,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领域,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支持节能标准化与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国家推广的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