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日,在济南市经七路西口,槐荫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检与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开车过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记者在现场看到,10分钟内就有3名司机被查,均被处以50元罚款、扣2分的处罚。这也是济南新交规实施后,交警部门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第一次开出罚单。
“指挥中心,济南市经七路西口全体民警已经到位,可以视频巡检了……”7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槐荫交警大队段东中队副中队长薛腾飞通过对讲机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很快,对讲机里传来了指挥中心民警的声音:“在经十路由西向东方向,一辆京Q牌照的黑色轿车内,一名女驾驶人一手操作方向盘,一手操作手机屏幕 。我们对她进行录像取证,你们及时拦截这辆轿车。”“明白!”
不一会儿,记者看到这辆京Q牌照汽车驶进路口,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轿车女司机冯某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当交警表示开车不得使用手机时,她才恍然大悟,并虚心接受处罚。冯某表示,自己前几天便通过媒体得知了开车不能使用手机,“我是济南人,单位在高新区,刚才开车去西客站送人之后准备返回单位。但是因为对路况不熟,途中便一边开车,一边操作手机导航软件。”依照最新的规定,民警现场对冯某开出了罚单:50元罚款、扣2分。
就在民警进行处理时,一名驾驶鲁A牌照轿车的男司机因为开车打手机被拦下。不过这名司机显得很不耐烦:“不就是打手机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此时,从经七路驶来的一辆轿车,被指挥中心发现开车途中打电话后,也很快在路口被交警截停。车上女司机表示,刚才行驶过程中,突然别人打来电话,她没有多想,就像往常一样顺手就接了起来。坐在该车副驾驶的女同伴称:“就该罚她!罚她一次以后就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