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记者曾报道了历城区彩石镇大龙堂村两家水厂,将地下水稍微过滤后灌入国家明令禁止的PET橡皮桶,贴上“山泉水”标签卖入市场。报道刊发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14日上午,历城区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以及彩石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对两家纯净水工厂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济南市历城万得福饮用水厂,该水厂大门紧锁。
执法人员找到该厂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该厂负责人将厂门打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核实,该厂取得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显示厂名为济南市历城区万得福纯净水厂,证书编号:QS370106019978,有效期至2017年2月13日,是合法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该厂向监管人员出具了生产所用水源的检测合格报告。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里面堆放着几百个空水桶。这些全部贴有“万得福”标签的水桶,来源五花八门,有的用的是“趵突泉”,有的用的是一些不知品牌的水桶,有数十种之多。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发现,放在空地上的这批水不止有2015年1月9日生产的,还有2014年12月26日生产的。根据规定,生产厂家理应在48小时内得出的菌落总数结果、在24小时内得出的大肠杆菌结果,这家水厂检验未做,合格证就已贴好。
执法人员又来到“齐鲁山泉”的生产厂家济南双彩水业有限公司,该厂同样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大龙堂村,执法人员核实发现,该厂取得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28日,是合法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在其成品库内抽取了成品,进行进一步检测。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的桶装水企业还存在卫生条件极差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