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滨州市2014年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工作会了解到,从6月1日12时开始,我市正式进入为期3个月的伏季休渔期,所有应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禁止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在管理措施方面,滨州市将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制度、转港审批制度、渔政执法协作制度等,要求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并且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
休渔期间,全省沿海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边防、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带头违规、暴力抗法、未纳入管理的“三无”渔船等顶风而上的违规者。对违规渔船除按规定处罚外,违反伏休规定一次的,扣除当年度15%油价补助,对因伏休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取消当年度燃油补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新、副市长李维东、市政协副主席史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