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1日召开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山东专家评审会议上,淄博市淄川区从入围竞争县区中脱颖而出,成功列入“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
淄川区“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总投资11047.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00万元,省级财政2400万元,市级财政600万元,区级财政910.83万元,农民筹劳折资510.56万元,整合资金3026.18万元。规划从2013年起分3年实施,涉及8个镇、街道7.8万亩耕地,对1处大型灌区和1处小型灌区末级渠系进行配套改造,对6处小型灌区进行管道配套,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83处,维修配套小微型水源工程373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处;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13项。
据介绍,淄川区具有灌溉水源充足、政府决心大、群众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建设管理能力强、资金保障度高等7个方面的建设优势。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淄川区农田灌溉条件,对于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转变农业产业结构,农户脱贫奔康、增收致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