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淄博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在张店中心城区对部分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肉品专卖店,酒类销售店和水果批发市场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淄博市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节前联合执法,是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进一步跟踪处理。
记者跟随联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淄博饭店门前月饼销售点,淄博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景德东食品专卖店(共青团路)、西五路月饼销售点等处,联合执法人员对中秋月饼市场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通过检查,联合执法人员表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在西五路月饼销售点,执法人员发现个别业户存在夹带售卖“三无”月饼的情况。该业户称月饼是老乡在蛋糕店加工委托其代为销售的,但这些月饼外包装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内容,该业户也提供不出进货的相关票证,最终执法人员对这批月饼采取了下架处理。
上午接近10点,联合执法人员来到了张店区太平路,对附近多家酒类销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一家销售进口红酒的专卖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货架上摆放的几瓶红酒没有中文标识,涉嫌非法进口;另有一些标注“非卖品”、“内部接待”字样的酒水,也摆上销售货架。在另一家白酒销售店,执法人员同样发现了部分“内部专供酒”。联合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个别业户现场未能提供产品进货相关票证的,将安排所在地工商所及时跟进调查处理;对于标注为“内部专供”、“非卖品”的酒水,责令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10:50左右,联合执法人员来到房家农贸市场,对市场内及周边的3家肉类专卖店和2家市场摊点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能提供检验检疫两票两章,从检查情况看,经营者基本都能提供,但有一户虽然有临淄区的检验检疫票据,却没有在张店区报检、换证。若10月4日以后再不报检,肉类产品将不能进入张店区的流通市场。”张店区商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张店区政府近日出台了《淄博市张店区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办法》,从2013年10月4日起,凡是进入张店区的区以外的动物、动物产品,一律经区报检中心报检并换证后方可进入流通市场,查证验物由区畜牧兽医局会同区商务局进行,要求做到证、章、物相附,票随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