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根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建筑节能为着力点,从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进行把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把资料审核关。资料审核是节能验收工作的第一道环节,直接关系着评验认定的效率和质量。在资料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认定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资料不合格的填写《资料审查意见》书,督促建设单位补充、完善,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二是严把现场查验关。在认真审核项目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对现场进行查验,除了对工程主要部位查验外,重点对飘窗板、空调机搁板、地下室顶板等热桥部位、隐蔽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和设计变更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查验,对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核实是否与现场实际一致,确保评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三是严把工程评验关。评验项目不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符合要求的,出具建筑节能认可文件。对居住建筑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能耗监测系统安装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未安装或安装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