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力争到2015年全市累计建成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绿色规划,科学确定城市密度,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指标纳入城镇新区建设、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组织开展省绿色农房示范和农村危房节能改造试点建设,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围护结构保温、太阳能光热利用等适用技术、产品;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突出抓好工程现场和施工环节监管,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充分利用我市太阳能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全部实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广民用建筑地源热泵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复合及深度利用。抓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域和示范项目建设,申报创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
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加快开发应用集保温、防火、降噪、装饰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湖河淤泥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研发、生产新型建材。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等新型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抓好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加快推广应用步伐。抓好产品生产,扩大生产规模,确保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改建、扩建建筑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对居民用水积极推进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