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保障我市城镇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招远市水务局采取多措并举,严格加强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一、制线定标,限制纳污。城子水库、勾山水库和自来第四水厂是招远市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为切实搞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招远市水务局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对水功能区实行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线(大沽河招远饮用水源区纳污三条警戒线指标分别为:红色警戒线化学需氧量为20毫克/升,氨氮1毫克/升;橙色警戒线化学需氧量为18毫克/升,氨氮0.9毫克/升;黄色警戒线化学需氧量为16毫克/升,氨氮0.8毫克/升。)。同时委托山东省水环境检测中心烟台分中心每月一次对城子、勾山水库和四水场进行了水质检测,随时掌握大沽河流域的水质状况,一旦发现水质被污染,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及时整改。
二、确界立碑,严加保护。大沽河流域是我市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保证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在该流域内树立了10余块高标准的花岗岩标志碑,石碑上刻“饮用水源保护区”大红字、简明文字说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立碑确定了水源地保护区界限,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向河道排放工业废水、倾倒油、酸、碱废液或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时刻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地。
三、设立围栏,防止污染。为严加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招远市水务局在水源地周围的一级保护区设置了防护围栏,有效地防止了污染物的入库入井。该项工程投资230万元,分别在勾山水库、城子水库、四水厂建设了22公里的饮用水源地防护围栏,工程已于2012年4月份进行了验收,已交付使用。该工程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得以良好的保护。
四、加强投入,净化原水。从2011年开始,每年筹资15万元向城子水库、勾上水库投放大规格的草鱼种,利用草鱼的食草性能,消除水库中的水草(藻类),使污染源消灭在萌芽之中。通过去年的投放大规格的草鱼种,今年水库中的水草(藻类)减少了近50%,实践证明,利用草鱼除草既环保又效果显著,经检测化验库水的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等都达到了正常值范围。
五、加强巡查,确保安全。招远市水务局加强了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做到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在饮用水源地安装了遥测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同时水库管理所安排专门人员昼夜巡库,一旦发现污染源,依法向有关部门通报进行查处。特殊时期联系市公安、环保等部门齐抓共管,杜绝水污染突发事件,确保城镇居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