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环保厅与莱芜市人民政府在莱芜签署《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莱芜市委书记刘士合、莱芜市市长杨宜新出席,张波厅长、杨宜新市长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合作把莱芜市建设成为流域污染治理示范区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先行区,共同推进莱芜市转方式、调结构,对莱芜市环保执法能力、环境安全防控、环境基础能力、生态文明、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建立厅市合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莱芜市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张波指出,莱芜市处于南水北调东线汇水重要区域,今年来,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将环保工作放于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深入推进“碧水蓝天”工程,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张波表示,省环保厅将认真落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内容,在莱芜市重大项目建设、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指导和支持莱芜开展“两型”社会和生态莱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在莱芜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上给予倾斜和扶持,支持莱芜市发展环保产业,不断提高莱芜的环保工作水平。
杨宜新在讲话中代表莱芜市各大班子向省环保厅多年来对莱芜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莱芜市将认真履行协议内容,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共赢。
签字仪式后,张波到莱芜市环境保护局考察学习型机关文化建设并与干部职工合影。莱芜市各级党政负责同志、环保干部、省环保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